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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中文大学刘恋,香港中文大学刘恋教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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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香港中文大学刘恋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香港中文大学刘恋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古人为什么取了名还要取个字?

古人什么取了名还要取个字?

简单地说,古人取字,是供所有人称呼的,名却不是所有人都能称呼。比如某古人,姓张,名三,字四五,你不能上前直接叫人家张三,他非要和你急不可,你只能叫四五君,或四五先生等等。为什么呢?

1、古人的名,是特定场景的特定称呼。

我曾在一篇自媒体文章《古代的人脸识别技术,“刷脸时代”从原始社会就开始了!》中详细解释过古人的姓与名的来历。同样简单地说,上古时代,古人起名,起初只是一个LOGO,一个标识,是为了与他人做区别,相当于他叫二柱子,你叫二狗子,二狗子+二狗子那张脸+那个体型+二狗子的声音+二狗子的行为特征,就构成了二狗子的三维识别体系。这个名的功能,和现代一模一样。但是后来,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,封建制度的形成,人们开始渐渐区分出越来越明显的高低贵贱,再加上封建礼制的不断发展与成熟,那时的姓与名,就慢慢脱离了当初的标识作用,逐渐发展出更加丰富的含义。再到了后来,名索性就成了一个非常小众的称呼,只能是长辈、亲近的人、或者领导才能这么叫,以示其特殊性。

古代称呼名的场景,有点像现代人的小名或乳名,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叫,人家大名叫张立国,小名二狗子,你和他完全不熟,冲上去就叫二狗子,理不理你暂且不说,揍不揍你才是重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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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2、关于古人的名、字、号,有什么来由?

古人有“名以正体,字以表德,号以明志”的说法,具体名、字、号从哪里来的呢?这里略啰嗦几句。名是孩子出生几个月后父母起的,古人通常是三个月之内必须给孩子起名。不象现代,孩子出生后到派出所报户口,就必须有名。字是孩子长到18岁,成人了,在成人礼的时候,父母所赐,有时候是根据孩子的性格特征,有时候是根据对孩子的期望,还有的时候就是翻字典翻出来的,古代有没有字典?可能有,也可能没有,但是总归有《诗经》、《周易》摆在那里,随便翻翻,凑个字,还是可行的。号从哪里来?号与名、字都有不同,名与字都是父母给的,号的版权则归本人所有,也就是说,号是自己取的,当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,他就可以给自己取一个号,这个号和年龄没太大关系,什么时候都可以号,只要自己号了出来,又传播出去,就妥了。

顺便介绍一点,在上古时代,很多古人是无字无号,甚至无姓氏的,姓氏权与字号权只归贵族阶层所有,他们文化有知识有教养有地位,所以姓、名、字、号俱全,作为一个普通百姓,仅仅有个二柱子或狗剩的名,而已。

3、古人的字与号,才是普遍和通用的称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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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前面说过,古人交际,通常称字,称号,基本不称名。为什么?没有为什么,封建礼制就这么规定的,大家都这么做了,那就必须这么做,是一种约定成俗。你既不是我长辈,也不是我亲近的人,直呼我名,就是不行!你必须叫我的字或者号,这才是对我的尊重。就好像现代社会你见到某人,你明明知道他的职务、身份,你非要直呼其名,可以吗?当然可以!但是,你这么叫了,第一说明你没教养,第二说明你不尊重他人。好比现代人与人见面,称先生,称女士一样,古代的人与人交往,就必须称字、称号。

古人就是这样讲究,这就是古代文明!

毕大费/文

简单点说,古人的名和字不是同时取的,先有名后有字,作用也不一样,不能随便叫。

名,是从出生起,用来让长辈称呼的名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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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字,是男人到成年年纪(20岁)和女人到可嫁人年纪(15岁)后,为了对本人尊重和供朋友称呼,要另取一个字。

在古代,对男人来说,二十岁成年,要举行冠礼,意味着即将独立步入社会,要取字;女人,如果到了准嫁的年龄,就是十五岁,行'“笄礼”(笄:古代束发的簪子) ,要取字。

所以古代女人,如果还未到取字的年龄,就叫“未字”或者“待字”,有个词叫“待字闺中”,就是说明这个女娃儿还没满15岁,还没到取字的年龄,还不能嫁。

字也不是乱取的,一般都是和名有关联,所谓“字以表德”,也就是说字是名的进一步解释。比如说杨过,表字改之。这个表就是“字以表德”的表,而“改之”则是“过”的进一步阐明。还有散文八大家之一的曾巩,字子固,和名字联起来表达了“巩固”的意思,所以我们也可以学样取字。比如我有个朋友,名里有“辉”,可以表字“子煌”。

我们都知道,字是在名之后,但在先秦时期,是恰好相反的,字在名前。比如公输班,也就是著名的木匠祖师鲁班,他不姓公输,也不姓鲁,公输是他的字,班是他的名,因为他是鲁国人,所以也叫鲁班,也就是“鲁国的班”,他是没有姓的,先秦时候只有贵族才有姓,一般平民,姓不起!

名是父母起的,你没有选择的权力,即使不喜欢也得使用

字和号是自己起的,所以比较符合自己的意愿。

所以古代直呼别人的名是不礼貌的,一般都是叫对方的字或号。

以上是我的一点愚见,不一定正确。

这和古代的信仰有关。

上古时期,一个人的名,是面对祖先、神明时,自己的身份——对他们来说,死去的人还以某种方式存在在这个世界。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,是不用的,是要避讳的。《左传》说:“周人以讳事神,名,终将讳之。”打个比方的话,就像现在年轻人谈恋爱,彼此都会有昵称,这种昵称是不会在大庭广众下用的。如果用了,那就很尴尬了。

那么,在上古的世界里,如果我们直呼对方的名讳,这意味着什么呢?这就会激怒对方的祖先、守护他们部落的神明;这些超自然的存在就会给自己带来不祥的事情。换而言之,直呼其名,一开始更多的是一种向对方部落、祖先、神明挑衅、宣战的行为;后来,这些信仰的因素渐渐淡化以后,才演化为一种冒犯。

由于“名”是自己和祖先、神明之间的称呼,那么社会生活中就需要有个其他的代号,就渐渐发展为“字”——这是人与人关系中的称呼

后来,儒家把这种信仰观念以礼仪的方式明确下来。所以根据《礼记》,男子二十岁的时候,行冠礼,有正式的字。这表示我是大人了,我肩负许多的责任义务;我的名是我面对祖先、神明的身份了,朋友不可以随便叫了,请以以下方式称呼我——这就是我的字。

要之,取字的习惯,起源于一种古老的信仰,即“名”是和鬼神、宇宙间超自然的秩序联系在一起的。所以孔子说必也正名。这种信仰或者习俗,不是中国或东亚所独有的。在日尔曼的世界,大家也相信名背后是某种超自然的联系。爸爸会把自己的名给自己的某个儿子,这就是觉得他是自己的延续;***教兴起以后,受洗之后才有自己的名,而大家又常常以过往圣徒给孩子命名。

在大洋洲、美洲,还有许多部落保持着对名的避讳。笔者现在在加州的伯克利,十九世纪中的时候,这里还活跃着一些印第安部落,后来大都被美国拓荒者屠戮殆尽。只有一个人幸存,他被发现以后,人类学家把他保护了起来,所以他的余生就在伯克利加州大学的人类学系度过。渐渐,他开始和周围的人交谈:语言学学习了他的语言,他也说些英语了。他说,人们可以叫他Ishi——这在他们部落里,就是“人”的意思,对于陌生人就这样叫,就好比我们中文里:“喂,那个人!”

但是,这是给陌生人的叫法,这个人就不告诉周围的人,他自己真实的名讳。为什么呢?因为按照他们部落的习俗,名讳是亲人、部落中的朋友用的。现在,这些人都死了。他虽然有自己的名讳,但是,有资格这样叫他的人,都已经死了。活着的人,没有人有资格叫他的名讳。

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故事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香港中文大学刘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香港中文大学刘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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